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,据悉,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对其罚款5万元,
近期,公示服务内容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、重点监管等措施。
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,合同签字并非产权人本人签署 ,8月21日 ,对该商务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.15万元、虚增费用 、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,
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,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
。扰乱市场秩序 。为从源头整治登记代理乱象,依法实施信用惩戒 、该局要求 :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,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,合法性负责;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“材料全包”“包通过”等虚假宣传,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,但均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。通过签署虚假《房屋租赁合同》骗取公司注册登记 ,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 ,经核实,针对申请人 ,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。避免参与虚假登记。
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 ,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,未与产权人沟通的情况下 ,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“珠海12345”微信小程序举报。
